博鱼boyu(体育)官网: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时间:2025-03-06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靖江市地震局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能博鱼官网APP官方网站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人才住房保障、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安全管理、白蚁防治、住宅装饰装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政策措施。   (四)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五)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全市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六)承担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七)承担监督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指导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古典园林保护修复、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传承等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八)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及标准设计。贯彻执行省市发布的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各类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以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促进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和涉及建构筑物消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市立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等工作。根据上级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经审批后,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市级以上优质工程。   (十二)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市政房建项目集中建设的责任。主要负责对列入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市政房建类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实施集中建设。提升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   (十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   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市园艺服务中心(人民公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和澄靖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   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市城建档案馆   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   三、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84891055、84891067,传真:84891066   财务科(内审科):84891035   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84891057   总工程师办公室(抗震办):84891075   城市建设科:8489104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燃气办):84809885   建筑业管理科:84891028   住房管理科:84891059   村镇建设科:84891048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四、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0月1日-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办公地点   靖江市人民中路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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